根據《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31號)及《國家重點監控企業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辦法(試行)》(環發[2013]81號)相關規定對《衡水京華化工有限公司地塊2021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監測報告》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如下:
一、地塊基本信息
1、地塊概況和識別結論
河一聯合站于1977年9月投產,位于河間市大漁莊南側,占地面積60000m2,是一個集油氣水分離處理、原油外輸、污水處理、注水于一體的綜合性聯合站。
本次調查共識別出4個重點監測區,A(儲油罐區)、B(污水處理區)、C(卸油區)、D(三相分離器區),共設置7個土壤監測點和1個土壤背景點。
該地塊主要特征污染物為石油烴(C10-C40)、多環芳烴包括(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熒蒽、苯并[k]熒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苊烯、苊、芴、菲、蒽、熒蒽、芘、苯并[g,h,i]苝))16項。
2、現場采樣和檢測
本次自行監測工作于地塊內布設土壤采樣點位7個,廠區內未受生產活動影響區域內布設土壤背景點1個,河北華清環境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7日至2021年10月18日進行了土壤采樣工作。本次工作中共采集檢測土壤樣品28個(含3個平行樣)。檢測因子為石油烴(C10-C40)、多環芳烴(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熒蒽、苯并[k]熒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苊烯、苊、芴、菲、蒽、熒蒽、芘、苯并[g,h,i]苝),樣品交河北華清環境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進行檢測,2021年10月21日-10月25日進行了土壤樣品測試工作,2021年11月出具了土壤檢測報告。
二、地塊受污染情況
1、多環芳烴包括(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熒蒽、苯并[k]熒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苊烯、苊、芴、菲、蒽、熒蒽、芘、苯并[g,h,i]苝))均未檢出,石油烴(C10-C40)廠區內有檢出含量范圍為ND~92mg/kg,均未超過風險篩選值。
2、與背景值相比重點監測區域土壤表層B(污水處理區)、C(卸油區)存在明顯累積現象。
3、2021年度土壤檢測數據與歷史數據相比,石油烴(C10-C40)不存在明顯累積現象。
三、公開期限
《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31號)及《國家重點監控企業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辦法(試行)》(環發[2013]81號)相關規定期限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