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19年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打贏藍天保衛戰,省(河北省,下同)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近日印發《河北省2019年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方案》,一起來看具體內容。
工作目標
2019年,全省PM2.5平均濃度較2018年下降5%以上,達到53微克/立方米;綜合指數較2018年下降5%以上,達到5.95;平均優良天數比率達到60%以上;完成國家下達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度減排目標;全省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8年下降3.6%。
打好六大攻堅戰
《方案》提出,著力打好去產能和退城搬遷、散裝煤整治和清潔替代、機動車(船)污染防治、揚塵面源污染綜合治理、工業污染深度治理和重污染天氣應對六大攻堅戰,強化環境執法和監察督查,完善考核獎懲和問責機制,推進大氣污染綜合治理走深走實走細,確保打贏藍天保衛戰。
工作措施:
化解過剩產能
2019年壓減退出鋼鐵產能1400萬噸、水泥產能100萬噸、平板玻璃產能660萬重量箱、煤炭產能1000萬噸、焦炭產能300萬噸;淘汰火電產能50萬千瓦(或調整為應急電源)。健全省市縣鄉四級聯動監管機制,實施24小時遠程監控,堅決防止封停淘汰設備復產。
污染企業退城搬遷
對位于主城區的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制藥等重染工業企業,省市兩級明確清單,分級推動,啟動搬遷改造任務。對沒有搬遷價值且環境影響明顯的重點企業應實施關停(必須依托城市或直接服務于城市的企業除外),其余不適宜在主城區發展的工業企業也應根據實際納入退城搬遷范圍。
石家莊市加快制定燃煤機組關停和供熱替代方案,著力解決“火電圍城”現象。唐山市二環線以內未進入工業園區的鑄造、軋鋼、石灰窯、磚瓦窯、家具制造(涉VOCs排放)、化工行業企業,全部向二環線以外工業園區實施搬遷。
2019年完成19家省定重點污染工業企業搬遷或關停。各市在省定重點污染企業搬遷的基礎上,根據本地實際,制定重點企業搬遷計劃并組織實施,各市搬遷計劃報市政府審定后,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匯總后報省大氣辦。對逾期未完成退城搬遷的企業予以停產。
推進清潔取暖
妥善有序推進電代煤、氣代煤等清潔能源改造,嚴格落實補貼政策,2019年采暖季前完成省定清潔取暖改造任務,4月底前,完成確村確戶工作。
對清潔取暖暫不能覆蓋的地區,完善潔凈煤供應保障體系,實行潔凈煤托底政策;對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地區,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建立長效監管機制。
加強對各地清潔取暖工作的督導檢查,及時督促工程進展和潔凈煤推廣進度,嚴防已實施清潔取暖和使用潔凈煤的地區散裝煤復燃。對未按要求落實相關政策、復燃問題突出的地區嚴肅追責問責。
強化散裝煤市場和劣質煤管控
加強散裝煤生產流通領域管理,強化部門聯動執法,做到全鏈條、無縫隙監管。建立常態化工作機制,嚴厲打擊銷售(包括網上銷售、電話銷售、流動銷售)和使用劣質煤違法行為。對已實施清潔取暖和使用清潔煤的地區,完善散裝煤回收回購制度。
加大燃煤質量監管力度,火電、鋼鐵等行業建立爐前煤質檢測制度,加強檢查抽查,確保煤質符合河北省《工業和民用燃料的煤》(DB13/2081-2014)地方標準,嚴懲違規購進、燃用不合格煤炭違法行為。
加強煤質檢測機構能力建設,提升煤質檢測機構快速篩查和檢驗能力。2019年全省散裝煤銷售網點主體抽檢覆蓋率達到*。落實罰款與沒收并重措施,強化劣質煤追根溯源,做好相關信息的公示工作。
深化燃煤燃氣鍋爐綜合整治
在2018年傳輸通道城市基本淘汰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的基礎上,重點推進承德、張家口、秦皇島市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淘汰工作。
2019年底前,全省35蒸噸/小時以上燃煤鍋爐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煙羽治理,主要污染物排放達到超低排放標準要求,安裝大氣污染源自動監控設備,并與省、市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城市主城區和縣城禁止新建35蒸噸/小時以下生物質、燃油(醇基燃料)鍋爐。
全年削減煤炭消費400萬噸
強化節能監察,開展煤電節能改造、挖潛改造,壓減煤炭消費存量,嚴控煤炭消費增量。大力改善能源結構,加快發展風電、太陽能、生物質等可再生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確保全年削減煤炭消費400萬噸。
7月1日起實施國六排放標準
實施清潔柴油車行動,2019年7月1日起,全省實施機動車國六排放標準,推廣使用達到國六標準的燃氣汽車。
研究建立重型柴油貨車專用通道。推廣唐山市重型柴油車遠程在線監控系統試點建設經驗,2019年底前,全省50%以上具備條件的重型柴油車安裝遠程在線監控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
禁止雇用排放不達標車輛
按國家要求開展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中型和重型柴油貨車的淘汰工作,鼓勵老舊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提前淘汰,禁止雇用排放不達標車輛。
積極推廣新能源汽車
2019年全省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不低于3萬輛(標準車),全省公務用車領域新增或更換車輛選用新能源汽車比例逐步提高;全省更新或新增的公交車中,新能源公交車比例不低于80%。全省累計建成充電站1576座,充電樁52500個。
對不達標礦山實施停產整治
繼續對810個停產整治環保仍未達標的有證露天礦山實施停產整治,對拒不停產或擅自恢復生產的依法強制關閉,到2019年底仍不達標的依法實施關閉。對1024處責任主體滅失礦山跡地進行綜合治理。
加強工業企業料堆場監督管理
對火電、鋼鐵、焦化、水泥、玻璃、建材等行業重點企業的煤場、料場、渣場及其他環境敏感區域的料堆場,2019年9月底前安裝視頻監控和PM10在線監測設備,并與相關管理部門聯網。
徹底整治“散亂污”企業
鞏固“散亂污”企業動態清零整治成果,加大追責問責力度,對排查整治不力或因監管不力導致“散亂污”企業死灰復燃的嚴肅追責問責。
強化綜合整治,堅決杜絕“散亂污”企業項目建設;對列入關停取締的、整合搬遷的“散亂污”企業,嚴格按照“兩斷三清”標準清理到位;對列入升級改造的,全面提升治理水平,達到升級改造標準。
重點行業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2019年底前,石家莊、唐山、邢臺、邯鄲等市轄,區符合條件的鋼鐵企業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承德、張家口、秦皇島、滄州市具備改造條件的50%企業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強化重污染天氣應急聯動
加強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能力建設,2019年各市基本具備發布5天空氣質量預報信息的能力。
加強與京津及周邊地區重污染天氣聯合會商和聯防聯控,提高協同應對能力。加強區域應急減排措施聯動,強化輿情管控和應對,高標準做好重大活動空氣質量保障工作。
完善應急減排措施
全面修訂完善省、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對涉氣污染企業應納盡納,對納入應急響應的企業(單位)實施“一廠一策”清單化管理,并向社會公開。
預測重污染天氣發生時,提前至少3天發布預警信息和啟動應急響應,實現“削峰降速”。重污染天氣期間,建立督查檢查常態化機制,嚴查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減排效果評估。
嚴格落實《河北省嚴格禁止生態環境保護領域“一刀切”的指導意見》,嚴禁對不涉污企業和與群眾生活緊密相關企業實行停產、停業、停工等措施。
嚴禁“一刀切”式停限產
按照“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的原則,秋冬季對傳輸通道城市鋼鐵、焦化、鑄造、建材、醫藥等高排放行業繼續實行差異化錯峰生產,嚴禁“一刀切”式停限產,推動重點行業向全面超低排放、工藝技術先進、產品優質高端、運輸結構合理的方向轉型發展。
對未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鋼鐵企業,不得列入錯峰生產和重污染天氣應急豁免清單。對未按環評要求落實鐵路運輸的工礦企業,秋冬季一律納入錯峰生產。
強化考核獎懲和追責問責
強化目標管理,完善河北省城市及縣(市、區)環境空氣質量通報排名和獎懲問責辦法,綜合運用通報排名、經濟獎罰、公開約談、區域限批、追責問責等多種手段,督促各級黨委、政府嚴格落實大氣環境管理屬地責任,持續改善區域環境空氣質量。
加強對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大氣污染治理工作考核管理,對履行職責不力,空氣質量持續惡化,不能完成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和重點工作任務的,依法依規對有關責任領導和責任人實施追責問責。
對秋冬季空氣質量持續惡化、完不成目標任務,強化監督和執法檢查發現問題較多,以及問題整改不及時不到位的,按照量化問責有關規定,對相關市、縣(市、區)黨政主要領導和有關負責人嚴肅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