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2016
03-16
各方高度關注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第二次公開征求意見。二次征求意見稿的最大調整是將PM2.5、臭氧(8小時濃度)納入常規空氣質量評價,并收緊了PM10、氮氧化物等標準限值,提高了監測數據統計有效性要求。
這位負責人介紹說,我國首個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大氣環境質量標準》自1982年制定并發布實施以來,先后進行過3次修訂,較好地適應了不同時期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及環境管理的需求,為引導大氣污染治理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發揮了重要作用。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中國環境空氣污染特征發生了新的變化,有必要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對現行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進行修訂。
The End